我校财资处、科研处召开落实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条例工作会

发布者:信息公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17浏览次数:44

413,学校财资处、科研处召开落实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条例工作会,干春晖副校长主持会议。全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部门预算管理员、财资处和科研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干副校长要求大家充分认识《上海海关学院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实施细则》和《上海海关学院科研课题经费支出及报销细则(试行)》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这是具体落实国家对科研资金“放、管、服”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也是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持续深化审计整改的内在要求。干副校长要求财资处、科研处、各级审批人、督审和监察等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和监督经费使用,做好两个《细则》的具体贯彻落实。

财资处负责同志对两个《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一是统一学校工作人员出差规定(包括教学、科研);二是加强出差计划管理,明确逐级审批要求和领导干部报备要求;三是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和科研经费支出的依据、标准和范围;四是明确支出的审批要求和资金报销具体规定;五是明确各级各部门(包括项目负责人)在经费管理中的不同责任。

最后财资处和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对经费报销的具体问题和与会老师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