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院百家讲堂”第十二讲“社会管理创新与纠纷解决”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8浏览次数:1

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两点,由科研处主办的关院百家讲堂第十二讲“社会管理创新与纠纷解决”讲座在图书馆国际报告厅成功举办。此次百家讲坛邀请到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福华教授。作为中国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人物,王教授长期从事民事诉讼法学、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民事纠纷解决及民事审判实务研究。讲座由科研处范筱静老师主持,在院培训的隶属关长培训班和各系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王教授主要就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发展纠纷机制这一主题,分为四个方面为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讲座开始,王教授围绕国家与社会、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司法社会化等问题列举大量事例,指出现代国家的社会管理必须进行创新,而且我国司法改革需要适应社会管理创新这一现实。紧接着,他指出伴随着世界司法改革的第三次浪潮,调解制度在全球进入兴盛时期,并通过历史探求、数据对比等形式说明了我国调解的历史及现代法院调解复兴的背景,调解俨然成为我国纠纷解决的历史特色和专长,但是当一张欧美国家有关现代调解制度的立法和实践以及现实运行状况的图表展示在听众面前时,王教授指出调解制度在我国的状况似乎并没有如这些国家一般有效和发达,原因在于调解在我国复兴的背景、运行的方式及发挥作用的领域具有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的特点。在第三个问题中,王教授谈到世界调解制度的兴盛直接反映了审判的衰落,审判衰落对我国司法制度产生的影响和启示。最后,针对上述种种问题,王教授以“法院调解的重新定位”为核心,提出了如何正确处理审判与调解的关系,指出确认公民的“程序选择权”与“程序主体权”,充分肯定了国民的意愿,才能为现代法律制度的形成和继续发展提供动力。
在本次讲座即将落下帷幕的时候,海关领导和同学们纷纷提出自己的想法和问题,并与王教授谈论交流。王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结合国家法制发展状况和自身的研究做出了细致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