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章程修正案》获教育部核准

发布者:刘祖强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0

日前,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海关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教政法函〔202418号),《上海海关学院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章程修正案”)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本次章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彰显时代性、注重科学性、坚持继承性、把握前瞻性等基本原则,对章程作必要适当的修改。章程修正案不仅体现了对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新任务新要求的落实,而且也体现了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

章程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突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等内容。二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成果。在序言中增加获批硕士授予单位、署市共建学校等表述,增加大学精神、发展战略等表述。三是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加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表述;增加保障教师科研自主权相关内容,激发教职员工创新创造活力;增加“三全育人”相关内容。四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对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委员会职责的表述进一步完善;健全学院(系、部)党组织职责和议事规则等。五是完善国际化、校友会等方面的内容。

此轮章程修订有以下大的变化:一是学校英文表述的调整。英文全称由Shanghai Customs College调整为Shanghai Customs University,英文缩写相应地由SCC调整为SCU。二是一体两翼写入章程。第四条修改为学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另设苏州分校(苏州市吴中区舟山路58号)和临港国际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大道11号)。三是国家安全学学科写入章程。具体表述为学校以管理学学科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国家安全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根据海关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和设置学科、专业,逐步构建多学科交叉融合、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现代学科专业体系

此次章程修订,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上海海关学院章程》等有关要求,历经调研论证、起草修订、征求意见、审议报送等四个阶段,历时2年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教代会代表意见、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报海关总署审核、报教育部核准等多个法定环节,切实做到了研究论证充分、起草程序规范,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参与,起到了凝聚校内共识的作用。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及时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全校和社会公布,并做好新章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学校也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学校章程执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完善和优化内部治理,整体推进依法治校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早日建成海关特色鲜明、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高等学府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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