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教师赴冲绳琉球大学参加第十二届中日公法学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87

11月3日至7日,法律系王丽英教授被邀请赴日本琉球大学(冲绳县那霸市)参加了“第十二届中日公法学研讨会”并做讨论发言。此次会议是由琉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十二届中日公法学研讨会。会场设在琉球大学会馆。会议主题:地方自治之公法课题、从行政诉讼看自治的课题、从福祉行政看自治的课题等。与中国地方自治相比,日本的中央与地方自治事权划分较为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建立的中央与地方新型的伙伴合作关系等都是我们值得借鉴的。中日两国60多位学者出席了研讨会。  
中日公法学研讨会是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和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共同发起的。2005年,第一届中日公法学研讨会在济南成功举行。从那以后,研讨会分别在中国和日本高校连续举行,此次会议为中日双方第十二届研讨会。论坛吸引了两国优秀的宪法学和行政法学者参加,在加强中日公法学学术交流,促进比较法学发展以及增进双方友谊等方面均起到了桥梁和推进作用。本次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校长代表中方学者致开幕词,对中日公法学研讨会在推动两国学术交流方面的作用给予了积极评价。
涉外型是我院培养“三型一高”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教师的涉外型是培养涉外型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教师的涉外型培养可以是多个途径,参加国际会议是其中重要的一条路径。通过参加此次研讨,不仅对日本自治制度有个相对深入的了解,而且开阔了眼界,锻炼了日语听力,努力探索法学专业的中日交流.